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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民生]广西女子杨彩兰利用天津港爆炸事故诈骗案宣判 获刑3年罚款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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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滨海101 推送到首页(2016-02-14) —
  广西防城港市一女子利用“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件在网上骗取了数千名网友近10万元的“打赏”。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1月28日对该案公开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彩兰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


1月28日宣判现场照片


1月28日宣判现场照片


1月13日庭审现场照片


1月13日庭审现场照片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13日凌晨1时许,得知“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杨彩兰博取网友关注,用其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发布了一条虚假微博:“好害怕,爸爸在那附近上班,刚刚打他电话关机,打他公司的电话也没有接,我一个人在家真的好害怕。”此虚假微博发布后获得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当天,杨彩兰又先后发布两条虚假微博,再次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并获得了3739名新浪微博网友共计3856笔“打赏”,总金额为96576.44元。

  之后,杨彩兰发布虚假信息的微博账号被投诉后,于2015年8月14日被关闭,该微博账号收取的款项亦被冻结。当天中午,杨彩兰与其同学彭某一起到派出所报案后被控制。同年8月18日,打赏款已全部退还各网友。

  法院审理认为,杨彩兰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其利用社会广泛关注的“8.12”天津港爆炸事件进行网络诈骗,犯罪数额巨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可酌情从重处罚。但终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其归案后自愿认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法院考虑到杨彩兰最初发布虚假微博信息仅是为博取网友关注,其在案发后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因此,综合考量,法院决定对被告人杨彩兰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 此帖被腾云在2016-01-28 16:3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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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6-01-2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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