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检验检疫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继去年推出了两批22项创新制度后,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结合天津自贸区定位需求和天津口岸实际特点,推出第三批18项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发展创新举措。这些创新举措已经履行完相应程序,发布之日起即可实施。
天津检验检疫局最新推出的18项支持天津自贸区建设发展创新举措包括:
一、天津口岸“一带一路”过境货物检验检疫管理制度。在防范疫病疫情传入传出,确保国门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过境便利措施,进一步提升天津口岸“一带一路”过境货物的通关速度,支持天津市充分发挥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的作用。
二、出入境空运C类快件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所谓C类快件,即“快件运营人在特定时间内以航空运输的方式承运的样品、礼品、非销售展品和私人自用物品”。检验检疫机构对经天津自贸区出入境的空运C类快件,实施便利化检验检疫措施和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出入境空运C类快件的检验检疫管理,促进天津自贸区跨境电商直邮模式业务发展。
三、出入境航空器卫生检疫分级监管制度。通过对航空公司实施检疫分级管理,对不同评级的航空公司所属航空器实施不同的检疫监管措施,突出航空公司的检疫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地位;同时强化卫生监督,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该制度实施后,入境航空器电讯检疫比例将明显提升,航空器出入港时间将显著缩短。
四、出入境航空器木质铺垫材料检疫监管制度。旨在建立科学高效的检疫监管模式,明确机场仓储货站监管区域的划分,铺垫材料的监管方式、监管项目、合格评定以及不合格处理等内容,有利于规范出入境航空器木质铺垫材料的检疫监管工作,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出入境木质铺垫材料传入传出,保障国门生物安全,更好地服务天津自贸区发展。
五、进口成套设备检验监管制度。旨在便利成套设备类产品进口,消除或降低进口成套设备对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带来的风险。根据企业申请,对进口企业和成套设备产品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所要采取的便利化检验监管模式,如抽批检验、抽批核查等。
六、进口工业品信用监管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天津自贸区内对受惠企业进口工业产品实施以 “即报即放+必要时抽批检验”为主的信用监管模式,优化检验监管环节,提高检验和放行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检验检疫促进外贸和扶持企业的力度。
七、平行进口汽车检验监管制度。该制度基于企业诚信以及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能力,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进口汽车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将企业分为一类和二类,采取差异化监管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措施,规范售后服务、三包、产品召回、索赔等义务,保障平行进口汽车质量安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和安全消费环境,促进自贸区平行进口汽车市场健康发展。
八、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正面清单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质检总局授权天津检验检疫局负责的辖区内进境食品检疫审批终审的产品名录。该名录内的进境肉类产品、水产品、乳制品、植物源性食品等进境食品,都由天津检验检疫局负责受理、批准和发证,审批时限由过去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许可证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可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节约相关企业成本。
九、转口货物检验检疫制度。该制度对转口货物进行了分类,根据纯粹转口货物、整理加工转口货物、涉及审批的转口货物等不同类别实施相应的检验检疫管理,确保转口贸易便利化的同时严防疫病疫情传入。
十、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风险管理。根据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自身风险、入区流通风险、来源国疫情风险等主要风险分析指标,将自贸区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风险分为一到四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提高此项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十一、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旨在有效降低区内检疫风险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确保自贸区外来有害生物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控,确保天津口岸安全和自贸区的可持续发展。
十二、进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管制度。明确了天津自贸区进口食品化妆品在报检、预检验、第三方采信、出证、监管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及便利化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和手续,为天津自贸区进口食品贸易创造一个协调、透明、可预见的营商环境。
十三、进出口食品分线监管制度。按照“方便进出、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的原则,对进入特殊监管区的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分线监管,对不同的进口模式进行了界定和规范。该制度将简化流程,缩短检验检疫时限,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食品贸易发展,同时为保税展示展销等新业态发展创造了条件。
十四、食品化妆品存放展示企业监管制度。明确了天津自贸区入境食品化妆品存放、展示企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以及可享用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建立了进入退出机制,重点加强存放、展示企业的后续监管,为天津自贸区入境食品、化妆品存放和展示活动提供制度支持,促进天津自贸区食品化妆品保税展示、转口贸易、跨境电商集货和备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十五、供检测、自用进口食品化妆品监管制度。该制度建立了进口检测、研发及企业自用食品化妆品样品的监管新模式,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减少抽样、检测环节,加快通关速度,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自贸区研发、检测产业聚集和发展,满足自贸区企事业单位食品化妆品进口检测与自用需求。
十六、进口食品预检验制度。该制度在已发布的进口预检验及核销管理规定基础上进行了再创新,明确了进口食品预检验模式、企业申报要素、检验检疫方式、单证出具等内容。制度以“企业自愿、全面普惠”为原则,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大大加快通关速度,实现进口食品整批进、分批出,满足企业贸易需求。
十七、再制造产业监管制度。该制度对通过资质评估企业进口的再制造用旧机电产品,取消备案环节;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可采取免于装运前检验、快捷验放等便捷措施;放开维修后出口环节,鼓励维修企业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环境污染的行业拓展再制造业务,为打造天津入境再制造产业平台奠定检验检疫制度基础。
十八、进口工业产品不合格处置制度。该制度整合多项关于不合格处置的相关要求,旨在规范天津口岸进口不合格工业产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消除或降低进口不合格工业产品在处置过程中对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带来的风险,确保进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工作闭环管理。